全国服务热线 028-85191997

站在司法改革风口浪尖,书记员何去何从?

发布:2017-04-26 16:58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
    2017年1月18日上午,江苏省某县级人民法庭正在开庭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,庭审的每一句话都被归纳后记录下来……案后,书记员黄广梅坦言:“我们书记员除了用手记录,用脑归纳语言,还要用心去感受案件背后的情感。”

  在过去的一年,每一家法院案件的审理都保持在高位运行,并成持续上涨趋势。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例,2016年1月至11月,受理案件超过28万件,比2015年同期(24.7万件,)同比上升22.8%,而去年比2014年同期上升了40.9%。庭审背后,有成千上万,甚至是上十万像黄广梅一样默默付出的书记员,每一宗案卷上都留下了他们辛勤的汗水。

  4年前,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拉开了“大刀阔斧”的司法体制改革大幕。可以说,书记员队伍是Zui先经历改革大潮的群体。2013年,江苏省法院率先响应司法改革的号召,进行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,成效显著。随后,Zui高院决定在全国法院推广江苏改革经验。

 过去:书记员曾是法官“瘸腿”

  书记员素质参差不齐

  2000年10月,中专毕业的宋飞艳来到了江苏省沭阳县法院从事书记员的工作。在过去的十余年中,她不止一次动过“跳槽”的念头。

  “当时干书记员这行,基本上没有速录专业出身的,也对法律知识没有什么了解,遇上复杂一点的案子,就像是听天书一般,经常觉得很吃力,只有指望法官讲慢一点。”宋飞艳坦言,刚开始工作那会儿,工资只有300元,涨了几次也没有超过1000元,不仅难以糊口,而且看不到希望。

  长期以来,没有针对司法辅助人员的职业标准及规范化管理制度,导致书记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。

  书记员岗位培训不足

  书记员是的法定岗位,没有书记员,庭审程序无法进行。在江苏省各基层法院,每个月都会有书记员辞职,书记员如走马灯般更换已经成为法院见怪不怪的现象。为了保证庭审工作不受人员流失影响,新补充的人员常常是来不及培训就上岗。

  书记员整体专业化水平低下问题已经成为审判工作的掣肘,随着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到来,这种情形如不加以根本性改变,势必对原本就已不堪重负的一线法官带来更大压力。 

 

  同工不同酬、待遇保障低

  在江苏省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前,江苏省高院进行了一个月的调研,截至2013年3月,全省法院有6722名书记员,主体多元、鱼龙混杂。近半数的编外人员中,有签劳务合同的,有劳务派遣的,部分人员根本不能正常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。而且,待遇差别巨大,多的月薪3000多元,少的不到1000元,“同工不同酬”“同事不同命”现象普遍。

  显然,这些问题不仅仅局限在江苏法院,而是透视出整个书记员管理体制与司法实践需求的尖锐矛盾。

  现在:走向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

  书记员队伍大洗牌

  2014年6月,28岁的孟冉辞去国航乘务长工作后,通过公开招考,成为徐州市中院初级三等书记员;同一时间,在常州市法院做书记员16年的汪女士两次未能通过考核而离职。这两人的际遇恰恰印证书记员改革的选人机制:对外招录引进新鲜血液,对内考核淘汰部分老书记员。

  在广州一家企业从事文员工作的王洁看到书记员招聘通知后,果断报考了她老家所在的基层法院。“工资待遇还可以,享有与在编干警同等的休假权利,更重要的是还能一级级往上考。”王洁说。

  2014年至2016年,江苏高院共计组织6次全省统一书记员招录考试,报考人员为18岁至30周岁、大专以上学历等基本条件,规定书记员速录技能必须在每分钟120字,且准确率达到95%以上的技能条件。经过6批次招录工作,已有近2000名新人加入法院书记员队伍。

  书记员“三化”建设迫在眉睫

 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徐静村认为,司法改革实践中仅优化法官队伍是不够的,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作为法官办案的助手同样应当优化,否则不能组成以法官为核心的强有力的审判团队,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,确保司法公正。作为司法辅助人员的书记员是司法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,应当建立完善的书记员招录聘用、教育培训、管理考核、职务序列、职业保障等管理制度,将书记员打造成一支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的队伍。

  根据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,聘用制书记员除了需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、一定的法律专业理论知识外,速录技能在考核中至关重要。根据要求,初级标准不低于听打120字/分钟,准确率95%;中级为不低于听打160字/分钟,准确率95%;不低于听打200字/分钟,准确率95%。

  新书记员来了,老书记员怎么办?据了解,各地法院都利用休息时间,对全体书记员特别是老书记员进行速录、庭审记录方法、卷宗整理及装订等岗位技能培训。

  徐静村教授建议人社部门制定标准,并设立书记员资格考试,通过考试合格者,法院再择优招录,即可保证书记员队伍的优化,亦可以司法雇员身份长期聘用,形成法院一支稳定的专业队伍。

  书记员人才缺口大

  据有关资料显示,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全国法院的全面推开,全国已有28个法院、363个中级法院、2644个基层法院完成了法官入额工作,约占全国法院总数的86.7%,共产生员额法官12万名。按照“n(法官)+n(法官助理)+1(书记员)”或者“1(法官)+n(法官助理)+1(书记员)”的审判队伍建设模式,随之而来的是对专业书记员的大量需求,对此类专业人才的培养也急需提上日程。

  2016年12月23日,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“成都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改革试点研讨会”, 这标志着成都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改革试点正式启动。此次研讨会上,成都中院与华可教育研究院,以及四川文理学院、广安职业技术学院、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三家院校签订了《书记员“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”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》。

该文章来自于华可教育,若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

其他新闻

    联系方式

    • 地址:成都 成都市青羊区金盾路52号国栋.中央商务大厦18楼C号
    • 邮编:610000
    • 电话:028-85191997
    • 联系人:岳思佳
    • QQ:1325647907
    • Email:1325647907@qq.com
    产品分类